广东国晖(龙华)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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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,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,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。
申请人请求
陈某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以下仲裁请求:
1.裁决被申请人支付2023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8840元;
2.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2952元;
3.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59528元;
4.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律师代理费6000元。
被申请人辩称
被申请人某科技公司辩称:陈某入职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,岗位为维修员,工资为计件工资,2023年9月至10月工资已足额发放,不存在欠薪。公司业务量缩减导致陈某维修数量减少,工资相应降低。陈某系自行离职,不属于被迫解除劳动关系,不应支付经济补偿。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律师费不予认可。
仲裁委查明
陈某于2016年3月1日入职被申请人处,岗位为维修员,双方签订多份劳动合同,最后一份合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。2023年10月30日为陈某最后工作日。陈某月工资不固定,仲裁委酌定以其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平均工资7441.67元作为2023年9月至10月工资计算基数。经核算,被申请人未足额支付该期间工资,尚欠7118.53元。
陈某于2020年4月17日因工受伤,被认定为工伤十级伤残。被申请人未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。2023年10月31日,陈某以被申请人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,被申请人于11月2日收到通知。陈某在职期间为维权支付律师费6000元。
仲裁结果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条、第三十八条、第四十六条、第四十七条,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》第三十二条、第三十三条,《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》第五十八条等规定,仲裁委裁决如下:
一、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9月1日至10月30日工资7118.53元;
二、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2952元;
三、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57986.32元;
四、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代理费5000元;
五、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。
律师点评
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。未及时足额支付的,劳动者有权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。劳动者因工受伤并被鉴定为伤残的,在劳动关系解除后有权依法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。律师代理费在劳动者胜诉情况下,用人单位应在法定限额内承担。
本案中,被申请人未足额支付工资,也未支付工伤待遇,陈某据此解除合同并主张权利,符合法律规定。仲裁委依法支持其工资差额、工伤补助、经济补偿及部分律师费,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充分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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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请求
陈某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以下仲裁请求:
1.裁决被申请人支付2023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8840元;
2.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2952元;
3.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59528元;
4.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律师代理费6000元。
被申请人辩称
被申请人某科技公司辩称:陈某入职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,岗位为维修员,工资为计件工资,2023年9月至10月工资已足额发放,不存在欠薪。公司业务量缩减导致陈某维修数量减少,工资相应降低。陈某系自行离职,不属于被迫解除劳动关系,不应支付经济补偿。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律师费不予认可。
仲裁委查明
陈某于2016年3月1日入职被申请人处,岗位为维修员,双方签订多份劳动合同,最后一份合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。2023年10月30日为陈某最后工作日。陈某月工资不固定,仲裁委酌定以其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平均工资7441.67元作为2023年9月至10月工资计算基数。经核算,被申请人未足额支付该期间工资,尚欠7118.53元。
陈某于2020年4月17日因工受伤,被认定为工伤十级伤残。被申请人未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。2023年10月31日,陈某以被申请人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,被申请人于11月2日收到通知。陈某在职期间为维权支付律师费6000元。
仲裁结果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条、第三十八条、第四十六条、第四十七条,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》第三十二条、第三十三条,《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》第五十八条等规定,仲裁委裁决如下:
一、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9月1日至10月30日工资7118.53元;
二、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2952元;
三、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57986.32元;
四、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代理费5000元;
五、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。
律师点评
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。未及时足额支付的,劳动者有权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。劳动者因工受伤并被鉴定为伤残的,在劳动关系解除后有权依法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。律师代理费在劳动者胜诉情况下,用人单位应在法定限额内承担。
本案中,被申请人未足额支付工资,也未支付工伤待遇,陈某据此解除合同并主张权利,符合法律规定。仲裁委依法支持其工资差额、工伤补助、经济补偿及部分律师费,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充分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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